穩步成長!
勞工處職工儲蓄互助社成立於一九七零年四月十七日,從最初只有社員數十名發展至今超逾九百名,資產總額超過一億四千萬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
宗旨
本社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119章《儲蓄互助社條例》成立,為一非牟利團體,宗旨是:
任何在勞工處任職的非合約制職員均可申請加入本社
為配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稅務條例》修訂,本社於2020年1月更新了《入社申請書》、《指定承繼人證書》、《銀行直接付款授權書》及《自我證明表格(個人)》 。
所有在2020年1月1日後申請加入本社的社員,必須使用更新後的表格申請加入本社。更新的表格及所有附頁可在【表格下載】內下載。請注意以下事項:
填妥上述所有表格後請交回以下地址。如有其他問題,可致電本社留言 熱線8102 2111或以電郵(info@ldscu.org.hk)查詢
本社股份每股5元。自2015年起加入本社的社員,每月的最低認購額為60股(即儲蓄HK$300),上限為社員月薪之五成及每月不可認購超過4,000股(即儲蓄HK$ 20,000)。
定額儲蓄於每月8號後經社員的銀行戶口自動轉帳入本社認購本社股份。
本社的董事會每年根據本社的經營狀況建議派發股息(根據《儲蓄互助社條例》,每年不可超過六厘),提交社員周年會議通過後,股息於下年度4月底存入社員在本社的戶口。
本社尊重個人資料私隱權利,並致力遵守《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的規定收集、使用及轉移社員個人資料。
本社根據《儲蓄互助社條例》、《稅務條例》及本社章程收集你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
為了上述的目的及相關法例的要求,本社可能將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透露予法例及本社章程授權可接收的人士或機構。你有權向本社以書面提出要求查閱或更正你的個人資料。
你提供個人資料純屬自願性質,但如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本社將無法辦理入社申請。
本社所有股金均為社員儲蓄, 基本上股金多少並無限制,唯個別社員的股金不得超過本社股金總額百分之二十。
社員可隨時以書面要求退還部分股金,如在還款期內,則社員只可要求退還超出借款結餘的股金。
如社員連續兩年無繳納股金作儲蓄者,董事會得以每年百分之三十的比率徵收服務費,直至其帳戶恢復運用為止。
本社財政年度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來年三月三十一日。
財政年度結束後,本社盈餘至少百分之二十撥作常備金,直至常備金數額相等於本社股金結餘百分之十為止。其餘之盈餘可以分派股息及作為發展本社業務或活動的用途。
本社社務由董事會管理
董事人數9位,包括社長、副社長、義務秘書、義務司庫及五名董事。
董事會成員如下:
社長: 盧仲翔先生
副社長: 孫雪芳女士
秘書: 廖家慧女士
司庫: 陳啟林先生
董事: 馮國華先生、饒曉萍女士、梁慧敏女士、彭禮文先生及黃達文先生
主要職責為審查、批准或拒絕社員入社申請、決定貸款利率及社員個人之最高貸款額、建議分派股息及修改章程、辦理投資、督導催收貸款及執行社員大會隨時授權之一切任務。
社員大會是本社最高權利機構
凡社員均有權出席及在會上行使動議、討論及表決權利,大會有以下權力:
為促進社員友誼,本社每年都會利用盈餘舉辦多項活動,以往曾舉辦以下活動: